关键词 |
营运大巴,客车,汽车,大巴车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扬州到凉山营运大巴客运站流程
一、确认原因
1. 旅客需提供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(1)因伤病不能乘车的旅客;
(2)因故变更行程的旅客;
(3)因故取消的旅客;
(4)携带婴儿的旅客(持婴儿票的旅客除外)。
二、提交申请
2. 旅客可以通过以下提交申请:
(1)在客运站售票窗口提交申请;
(2)通过客运站网站或应用程序提交网上申请。
三、审核申请
1. 客运站工作人员将对旅客的申请进行审核,确认原因是否符合规定。
2. 如果原因符合规定,工作人员将进行下一步操作;如果原因不符合规定,工作人员将告知旅客原因并拒绝。
四、收取费用
1. 根据客运站规定,旅客需支付一定的费用。
2. 工作人员将根据旅客的原因收取相应的费用。
3. 收取费用后,工作人员将向旅客出具收费凭证。
五、完成操作
1. 工作人员将根据旅客的申请和收费凭证完成操作。
2. 完成操作后,工作人员将向旅客出具凭证。
六、记录与存档
1. 客运站将记录每一张的信息,包括原因、时间、收取的费用等。
2. 这些信息将存档并用于后续的和查验。
扬州到凉山营运大巴客车长途直达汽车乘车时刻表/营运大巴
3. 市场接受度低由于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,消费者对其认知度还不高,加之其售价燃油车,使得市场接受度较低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,由运输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: (一)公共汽车经营者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 以下罚款; (二)公共汽车驾驶员违反第三十六条规定的,给予警告,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; (三)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 以下罚款; (四)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四十条规定的,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 (五)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,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
主营行业:旅游票务 |
公司主营:货物托运,旅游大巴出租--> |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 |
注册资金:人民币5万 |
公司成立时间:2019-09-20 |
经营模式:政府或其他机构 |
经营范围:道路普通货物运输:货运代理:汽车租赁;票务代理;社会经济信息咨询(不含投资咨询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
公司邮编:214000 |